欢迎访问诏安人才网,汇聚诏安人才网最新招聘及诏安人才网市场动态。请认准诏安人才网。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人才专题

合同到期就可终止与孕妇的劳动关系吗?

来源:诏安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诏安人才网 浏览量:


问:我是一名已怀孕3个月的打工妹,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好我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老板便以我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我的雇佣关系。我曾听说《劳动法》里有专门保护怀孕妇女的条款,便向老板提出了异议,老板却拿出一本《劳动法》说:“这里面只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内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
规定合同期满时不能终止。”我从头到尾将《劳动法》看了一遍,老板说的却没错。合同到期后,企业可以与孕妇终止劳动关系吗?

  答:不可以。《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你们老板现在与你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来源:农民日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0596-2288480 2886665
工作日 8:3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漳州人才在线 www.zzrc.net -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

APP名称: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漳州人才在线 V2.4 开发者: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APP

电话:0596-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18960160360 / 18960000505

合作微信: zzrcnet 客服小周: zzrc001 / zzrc005 客服小吴: zzrc002 客服小黄: zzrc003

客服QQ1:93865539 客服QQ2:407177779 客服QQ3:6671263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33号 EMAIL:zzrcw@qq.com

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

Copyright C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漳州人才在线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