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心塌地地干活,她们却这样对我!”9月8日12时许,长春市妇产科医院门口,张女士向路人讲述自己的遭遇:“今年2月,我受雇邦洁清洁服务公司,试用两天半后,公司突然让我走人,而且连一分钱工资也不给。”
张女士:干了两天半一分未得
据张女士讲述,今年2月10日,在长春市工会推荐下,她来到邦洁清洁服务公司当清洁工。工作开始前,公司经理告诉她们工作前三天是试用期,然后是正式录用,随后有人带她们清扫一楼大厅。第三天中午,经理突然对她说她不适合这份工作,让她走人,但却不给发工资。9月7日,张女士来到市工会找工作,发现那位经理在招工,张女士立即向其索要工资,未果。8日,张女士来到其办公室继续索要。
清洁公司:事前说试用期不发工资
随后,记者见到了邦洁清洁服务公司的石英经理。石经理说:“今年二月份公司招聘,市工会介绍来三名工人,其中张女士与另一位女士竞聘大厅清洁工。开始工作前,我就对她们说,按公司内部规定,每位新员工进入时,开始的前三天是试用期,不计工资。三天内不合适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公司不录用。当时她们认可后,才开始上班试用的。”石经理还说,适用期实际就是培训期,因新工人工作不熟练,在试用期内由做得较好的工人带领、指导工作。“她一共试用了两天半,但我对她的工作不认可,觉得她不胜任这项工作。”据石经理讲述,试用期内要积极主动,卫生要保证要求,自己与带班班长觉得张女士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第三天上班时,告诉她不合适这个工作。
律师:雇佣单位违法
试用期就不用发工资吗?记者为此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说:“宪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用期不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工人包括学徒都必须给工资。具体发放多少,如事前双方有协商,可按协商结果发放,若未协商,则按各城市相应制定的标准发。对于张女士所遇情况,骆律师说,即使事前讲明试用期不给工资,也属违法,除非雇佣方发放工资时被雇方主动放弃才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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