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俊平:我的单位由于近来经济效益滑坡严重,不但经常拖欠工资,而且最近还用单位的产品来抵工资,请问这种做法可以吗?
咨询员: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它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编辑:王杨 中国国家人才网)
来源:文汇报
漳州人才在线 www.zzrc.net -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
APP名称: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漳州人才在线 V2.4 开发者: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APP】
电话:0596-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18960160360 / 18960000505
合作微信: zzrcnet 客服小周: zzrc001 / zzrc005 客服小吴: zzrc002 客服小黄: zzrc003
客服QQ1:93865539 客服QQ2:407177779 客服QQ3:6671263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33号 EMAIL:zzrcw@qq.com
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