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
每年招募500名毕业生到艰苦乡镇开展“三支一扶”
(周勇)辽宁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每年招募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到辽西北和其他边远艰苦地区乡镇开展“三支一扶”工作,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到2010年实现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一村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在省内高校师范类专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定向招生计划,毕业后由当地政府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加强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力度。在他们到基层工作2至3年后,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及时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对于纳入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对其笔试成绩加分。各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重点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到乡镇或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到省贫困县所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来源:中国人事报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