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物价影响后的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6%。其中,我市11个县(市、区)中,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在1380元、1500元两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在14.6元/小时、16元/小时两档。
其中,我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6元/小时。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济效益亏损导致停产3个月以上或半停产6个月以上、确实无法正常支付工资(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确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漳州人才在线 www.zzrc.net -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
APP名称: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漳州人才在线 V2.4 开发者: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APP】
电话:0596-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18960160360 / 18960000505
合作微信: zzrcnet 客服小周: zzrc001 / zzrc005 客服小吴: zzrc002 客服小黄: zzrc003
客服QQ1:93865539 客服QQ2:407177779 客服QQ3:6671263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33号 EMAIL:zzrcw@qq.com
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