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南靖土楼管理委员会等24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1、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1992年8月8日以前)至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8日以后出生)。
㈡招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职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0年南靖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8月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二楼(山城江滨路140号)。报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3、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领就业报到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不含加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加分标准根据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包括2003年以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加分证明件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面试从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招考计划数与面试对象以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双合格者,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4月9日修订后)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3、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聘用。同一职位多个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岗位,选择的顺序按总成绩高的先选,总成绩低的后选的原则进行,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他职位按报考职位聘用。201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由本职位笔试、面试双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职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受聘人员属于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享有与现有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六、公开办法。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在南靖县人事局门户网站(http://rsj.fjnj.gov.cn/)上公布。
七、新招聘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八、本方案由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南靖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