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诏安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诏安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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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年龄:报考本科职位的,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大专职位的,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漳浦生源、漳浦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5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大亭路)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学校的《推荐表》,考核前交齐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报考者免交报名费。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9:00&mdash11:00,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
3、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ldquo三支一扶&rdquo计划和&ldquo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rdquo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笔试成绩入围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者为先)。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卫生局、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报人事局审核。
(三)选岗: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选岗顺序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报考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给予解除聘用;在本岗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五、其他
1、本方案由漳浦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漳浦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