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业务人员未能达到公司所要求的每月必须为公司回款一万,公司有权扣员工工资一半吗?说明:这个约定合同中没有,是后来公司口头要求的,而且未能回款一万责任在公司。
2、本人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后被公司招回后,公司只同意报销去的路费,不报回的路费,这合理吗?
3、公司答应的提成可以随意克扣吗?
4、由于公司长期克扣一半工资,而且来回路费不报销。员工因此扣下了公司一笔业务收款,要求公司把应发工资和提成兑现后,才给公司这笔款项。而公司说员工挪用公款,不同意先发工资;要求员工先返还公款,再酌情发放工资和提成。员工不同意。
这种情况闹到打官司一般会怎么处理呢?员工将自己所应得的工资提成以及来回路费扣下,其余返还公司,这还算是贪污或者挪用公款吗?
答:
1、如果在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话,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资。
2、差旅费的报销是公司通过规章制度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有权制定报销的具体程序、报销办法等。不过,这种对差旅费等费用的报销管理必须以公司有规章制度为前提,并且这种规章制度必须经合法的程序制定,内容要合法合理。
3、提成的问题,如果你和公司之间有协议或者公司有规章制度专门规定的话,照协议或规章制度办,不能随意克扣。
4、公司克扣工资和提成,你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等来主张权利,不能私自扣下业务款。不过,是否构成贪污或者挪用公款,还要看你扣款的主观意图和客观情形。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也是劳动者维持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因此,我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各地的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做了严格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非法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根据上海市的规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额的25的补偿金。而根据劳动部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来源:劳动法苑
漳州人才在线 www.zzrc.net - 漳州人才网求职精选门户!
APP名称:漳州人才在线 版本:漳州人才在线 V2.4 开发者:漳州楷欣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APP】
电话:0596-2288480 2888821 2886665 投诉:18960160360 / 18960000505
合作微信: zzrcnet 客服小周: zzrc001 / zzrc005 客服小吴: zzrc002 客服小黄: zzrc003
客服QQ1:93865539 客服QQ2:407177779 客服QQ3:6671263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21-33号 EMAIL:zzrcw@qq.com
芗城区人社局核准号:350602RL0013号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闽B2-20200655 闽公网安备35060202000103